时间:2020-03-18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各位餐饮业老板、服务人员 想开工了吧? 吃货们 宅家吃饭吃腻了吧? 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 南昌餐饮业可以有序复工复业啦! ↓↓↓ 南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市场环境组《关于印发疫情防控期间推进餐饮服务提供者有序复工复业指导意见的通知》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推进餐饮服务提供者有序复工复业指导意见 一、适用范围 本指导意见适用于已复工以及待复工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包含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 二、复工基本条件 1。根据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县(区)风险等级评估,中风险、低风险区域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可有序向社会开放,鼓励网络点餐、无接触取餐的外卖经营方式,低风险区域还可开放堂食。 2。餐饮服务提供者必须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取得有效证照,具备保障食品安全的措施。 3。餐饮服务提供者须配备相应的疫情防护物资,如口罩、体温枪、医用酒精/消毒液、喷雾器、洗手液、紫外线空气消毒灯等,保障员工日常工作和经营场所疫情防控需求。 4。餐饮从业人员建立健康体检制度,落实健康登记、晨检要求, 从业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勤洗手,全程佩戴口罩。禁止被隔离人员、居家观察对象以及有发热、咳嗽、感冒、腹泻等症状的人员上岗。 三、疫情防控要求 1。履行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经营者或单位法人是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落实餐饮企业疫情防控措施。按照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零售、餐饮企业在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经营服务防控指南》要求,做好相关工作,重点做好经营场所的消杀、清洁和通风工作,禁止使用中央空调。 3。提倡外卖经营方式。通过送餐或打包带走,开展线上线下 无接触点餐、取餐服务;在门店点餐、取餐处,要采取设置物理隔断或标识明显间隔线等措施,防止点餐、取餐时出现人员聚集排长队现象。 4。堂食需保持适当距离。用餐场所(大堂、包间等)顾客数不得超过场所平时容纳量的二分之一,减少桌椅摆放,不同餐桌之间距离不小于1米。长条桌同排顾客隔位相坐,对面错位相坐;圆桌顾客隔位相坐,面对面距离不少于1米。每个包间营业时间只安排一桌客人,包厢入座率不得超过50%,无通风门窗的包间不得开放待客。提供公勺公筷,文明就餐。除进食时间外,必须全程戴口罩。不举办喜宴、年会等各类聚集性用餐活动。 5。建立用餐人员追溯制度。在门店用餐的人员,需扫全市统一的“昌通码”进店,并向餐饮经营者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6。提倡经营者采取安全合法的非现金结算方式。 7。集中隔离和居家隔离观察人员,以及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者不得进入餐饮场所用餐。 四、申请复工流程 1。 递交备案材料。符合复工条件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向本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递交材料至少包括防控方案(对于员工10人以下经营者提交防控报告)、合法食品经营资质、防疫物资清单、从业人员健康信息、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等。 2。进行审核备案。各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接到报备材料后,应及时进行审核,必要时派人到现场核查,具备条件的,准许备案;对不具备条件的,不予备案。未备案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复工复业。 五、加强复工管理 1。餐饮服务提供者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 理制度, 严格 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每日对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开展自 查,特别是要做好从业人员每日晨检工作,发现员工及顾客出现发热、胸闷、乏力等症状的,第一时间报告属地政府,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疫情防控要求。 2。各县(区)政府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根据本地实际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市监、商务、卫健等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能要加强督促检查和服务指导,严格落实责任。 另外, 还有一个好消息要告诉大家 江西全面恢复道路旅客运输经营 3月17日,江西省运管局发布消息称,该局要求各地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立即全面恢复辖区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包括班线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出租汽车客运以及客运场站) 。 好消息! 赶紧转发扩散告诉身边人! 来源:南昌市场监督管理局、南昌新闻、大江网、南昌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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