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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实会计连带责任,遏制公款违规“处帐”

时间:2019-06-20    点击: 次    来源:法治网    作者:胡蕖 - 小 + 大

        法治网特约撰稿人  胡蕖

    近日,财政部发布加强对公款违规购买名贵特产资金支付行为监控有关事项的通知。财政部强调,对发现的疑点或线索,及时采取实地调研、调阅发票收据和明细小票等方式进行核实;对经核实的疑点信息或线索及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向有关部门通报。(6月16日  新华网) 

     公款姓“公”,不姓“私”。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公款使用得到了极大的规范,公款支付乱象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变。但是,并不排除仍有单位和个人顶风作案,只是公款支付方式更为“间接”而已。比如,原本是用公款支付了某位领导的私人账单,但在会计、出纳进行账务处理的时候,摇身变成了日常工作的“三公”支出。
    同理,公款购买名贵特产,也可以通过账面“处理”的方式,迂回操作。因此,遏制公款购买名贵特产必须多措并举,才能尽可能地压缩违规操作的空间。
    严格核查单位账目清单。纪检部门、审计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仔细核查公款支付项目,除核查有无购买名贵特产的记录之外,还要认真核查其他“三公”经费有无大幅度增长,或者其他消费项目有高于实际工作需要的情况出现。
    严格核查商户销售记录。税务部门要协助纪检部门,对销售名贵特产的商户进行销售情况核查,认真核实有无单位、部门“关键”人物购买名贵特产的情况。虽然私人使用正当资金购买名贵特产不属于违规违纪行为,但是为了不遗漏私人购买、单位“处账”的线索,所以应加大对单位领导、会计、出纳、办公室主任等人购买名贵特产的情况就行详细掌握。
    严格追讨会计连带责任。单位“处账”是一种做假账行为,会计应付连带责任。财政部门、审计部门要在工作中经常性对会计从业人员进行提醒,使其牢固树立责任意识。经核实单位存在“处账”行为的,纪检部门要严格追讨会计连带责任。
    畅通公款购买的举报渠道。在当地电视台、网络平台上大力宣传关于公款购买名贵特产的禁令,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邮箱、设置举报信箱,鼓励广大群众进行举报。对群众提供的线索,要认真核查;若举报属实要严肃问责。
    总的来说,查处公款违规支付的难点源于单位有“处帐”的空间和可能。而要遏制“处帐”行为,就必须紧盯关键人物、增加违规成本,特别要压实压紧会计连带责任,从而倒逼公款消费按实际情况进行记录。一旦,公款支付据实情记录,公款违规消费的线索便能轻松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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